《执业医师法》规定中医不能在西医病房工作,不但有违“中西医并重”方针,而且有悖百姓医疗需求的现实。目前,中医院的病房基本西医化,与之相对照,为何在中医院西医能进病房,而在西医院却不允许中医进病房。其实,西医病房的病人请中医去会诊的事情也是常见的,这既有益于患者,也有益于中西医结合及中医学的发展,为何不对这种行之有效的经验,用法律的形式保护起来?
允许中医进入西医院病房可见以下好处:
1. 拓宽中医执业范围的可行性。中医本科及以上的学子在大学及实习时皆是中西结合,医学教育阶段无非学基础、学方法,然后在实践中进一步强化、加深,中西医在这一点上其实是一致的。实践证明,西医从理论到实践较中医更易上手一些,作为有西医基础的中医毕业生同样能胜任住院医师工作,同样可以在病区中从业,增长见识。这样就业范围就广了一些,用人单位在定科时就不用受执业范围的限制,而只需从具体人员的工作能力上考虑。
2. 中医在西医院病区工作有利于中医拓宽知识面,更好地观察中医疗效。因为门诊和病房是有区别的,毕业生如果一开始就在门诊,一则病人相对少,二则治疗效果的全程情况难以观察,从而限制了中医临床经验的全面积累。
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,现代医学的突飞猛进我们不能视而不见,独自在门诊运用望闻问切和大学所学的那点西医知识是不够的,也容易被时代抛弃;从中医由《内经》时代到医学衷中参西的近代,再到现代中西结合的变化,给人的感觉是不好好利用现代医学就很容易被时代抛弃。
3. 更重要的是,中医生在西医院的病区工作利于中医发展。因为临床上是否以何种医学为中心,是由疗效决定的,依据具体情况能中则中、该西则西。如果一个病你用西医一天或数分钟就能纠正病人的病理或症状,而用中医要两天或更长时间才能起效,那么患者当然要选择西医。相反,如果某些疾病中医的疗效强于西医,那么病人自然会选择中医,而医师自然也会选择中医。这便是优胜劣汰,中医不用扶持,因为有些病它的疗效远高于西医,所以它不会灭亡亦不可能灭亡,要发展靠的是人才、政策和临床平台。













